
大同市新荣区医疗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副科级,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基本医疗保险(生育保险)政策法规,负责制定实施我区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区域内有关企业、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等基本医疗保险(生育保险)、大病保险、意外伤害险、公务员医疗补助、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。
3、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工作,负责区本级定点(协议)医疗机构和定点(协议)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;负责定点(协议)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、结算和拨付工作。
4、负责对区本级两定机构进行医疗保障服务的业务指导。
5、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(医保局)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一、 招聘岗位
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岗,招聘人数:1人。
二、 招聘条件
专科以上学历(近两年毕业生,新荣区户口),专业不限,有一定写作能力,会操作电脑。
三、 工作时间
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上午:09:00-12.:00
下午:13:30-17.:00
四、 薪酬待遇
按照新荣区就业见习政策执行。
五、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聘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法律,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况。
六、工作地址
大同市新荣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。
2025年3月7日
新荣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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